网络音乐伴奏制作风出现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,而非单纯的音乐问题。人民音乐编辑部主任、音乐评论家金兆钧指出,评价网络歌曲恶俗之风要看其产生的社会基础。近30年来,明确界定的恶俗之风大概有过两三次,往往是出现在社会发生变革比较激烈的时候,特别是青年人价值观受到某种冲击时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。
中国音协词刊主编、词作家王晓岭也认为,网络歌曲恶搞是在大环境下诞生的,涉及到当前人们的一些心态,包括创作心态,接受心态。“不是惟独网络歌曲恶搞,短信的恶搞程度更甚。”因此,网络歌曲之风不仅是音乐人的问题,仅就歌曲谈歌曲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恶俗风。目前网络音乐盈利空间越来越大。面对有些网络歌曲在一个月内被500万次下载到手机的纪录、或者市场收益已超过数亿元的神话。
作为网络歌曲的主要接受和传播者,年轻人对网络歌曲中的恶俗很宽容,许多人认为,面对的网络歌曲,只要任其自生自灭即可。一位网名是SASAKIKI的北大学生的话有一定的代表性:“‘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’,但这些歌还能有那么多人喜欢,就是因为每个人的生活背景、艺术品位不同。这种网络歌曲只是流行一时而已,不可能影响主流的审美情趣。所以我觉得不用怎么管他们,坚持自己的喜好就行了。”听众对恶俗歌曲的盲目乐观、放任自流。

中国音协分党组书记、作曲家徐沛东指出,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一些音乐网络和媒体,扭曲歌曲的衡量标准,为恶俗歌曲提供传播空间,意炒作网络歌曲排行榜,有意无意地煽动受众的非理性和低层次的需求,大大扩充了恶俗歌曲的市场空间。中国音协传媒协会会长、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曾遂今也指出:“网络音乐传播以点击率或下载率多为荣,点击率和下载率可以直接转成财富,这是最大的恶习。无线音乐在某种意义上更是推波助澜。”原因四:法规监管真空
由于网络歌曲的传播方式多元,突破了唱片、磁带等音乐制品的传统传播渠道,使原来的音乐市场管理办法失效,出版部门也无法追踪鉴定,网络歌曲即便违规,只要未制成有形的唱片、磁带等音乐制品,就不在传统法规的监管范畴内。加上网络歌曲数量浩如烟海,监管十分困难。即使像搜狐这样的门户网站,纵然有监控中心,每天有几百人进行内容监控,但相对于海量的网上音乐
音乐制作的门槛,使音乐人获得了实现音乐梦想的机会,但同时也给一些格调低下作品以传播的便利。尤其是一些网络歌手通过网络一夜走红的经历,更是刺激了一些素质不高、急功近利的词曲作者和歌手。他们利用网络平台的便利,不择手段进行自我炒作,而低俗无聊正是最常用的方式。另一方面,与传统媒体受众是被动接受信息不同,互联网受众是主动搜索需要的信息。因而在网络上一个音乐作品要流行,作品的另类、出格、与众不同成为赢得点击率的一种方式。
总政歌舞团团长、作曲家印青对原创歌曲追捧者的心理进行了分析,认为大致表现为三种状态:一是觉得“好玩、娱乐”;二是因现实中竞争压力过大、挫败感等原因,想通过恶俗歌曲“发泄”情绪;三是浮躁的年轻人常常进行一些可笑的“攀比”,即“你俗,我比你更俗;你搞笑,我比你更搞笑”。印青认为,这三种心理促使这部分听众在选取网络歌曲的时候,以获得感官刺激为主导动机,正中原创俗歌曲的下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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